在清代的臺灣歷次民變中,爆發於1786年12月(清乾隆51年11月),終至1788年3月(清乾隆53年2月)的林爽文事件;並非是規模最大,亦非歷時最久的一場民變。但它卻是清廷花費最鉅、動員最爲龐大,且被列爲十全武功的一場民變。就整個清代臺灣武備的發展來說,林案的影響也是具有強烈的指標意義。本文選擇諸羅縣境的戰役做爲討論的重點,最主要的原因在於林亂之時,該縣的地理位置剛好居於戰略中心;林陣營與官軍在南北交攻或防守的情況下,不可避免地一定要途經或控制該地。因此本文試圖從清廷分遣大員來臺的時間爲期─黃仕簡與任承恩時期、藍元枚時期、福康安時期,來討論諸羅縣境的三場重要戰役-諸羅縣城、鹽水港、斗六門攻防戰。以期能更清楚地了解林陣營在勢盛的同時,仍不免敗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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