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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學用字的商榷

長久以來基於推行國語政策而施加於本地方的壓制;遂因情緒的反彈,繼《台灣文學》之後進而出現要求以台語書寫的《台語文學》。筆者同意鄉土文學透過母語表達最能狀貌人物性情,是以研究恰當的方言用字,確屬必要。筆者以爲現階段台語文學書面表記的規畫似無立即涉入企圖表記所有生活語言之爭議泥淖的必要;因此本論文之討論範圍乃以《台語文學用字》爲藩籬。筆者強調在規劃台語書面表記之時務必審査台語的特性,將既有的文字系統做最充分與有效的利用,使既有文字系統的完整性與教育基礎的破壞减至最低,以便利台語文學的創作發展,更進而爲其他方言的書面表記奠定基礎,應屬較爲簡便合理的建議。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嘉義市文獻-第9期》
  • 撰寫者
    黃金俊
  • 創作者
    臧汀生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93/8
  • ISBN
    --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出版者
    嘉義市政府
  • 尺寸
    15cm*21cm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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