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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氆接受頒授藍綬褒章

林氆接受頒授藍綬褒章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林氆接受頒授藍綬褒章

1915年(大正4年)臺灣總督府指派代表到嘉義廳,頒授藍綬褒章給嘉義廳參事林氆的紀念照,照片前排左4為林氆。

林氆於1854年出生在雲林縣土庫鎮,1898年(明治31年)擔任土庫第一區街庄長,1904年(明治37年)參與籌組斗六製糖會社,被推舉為專務董事,

1907年(明治40年)擔任斗六廳參事,1910年(明治43年)派任土庫區長,後來升任嘉義廳參事,是嘉義、雲林地區知名士紳。

褒章是日本政府用於表彰對社會、文化事務、公共利益付出貢獻者的榮譽象徵,共有六個等級,依據被表彰者貢獻事蹟不同而決定頒授種類,包括绀色、藍色、紫色、黃色、綠色、紅色等褒章。林氆獲授藍綬褒章,係表彰其對公共利益、公共事務表現傑出,著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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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資料來源
《嘉義寫真-第六輯》
撰寫者
蔡榮順
貢獻者
創作者
不詳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1915
ISBN
ISBN 978-986-05-2969-2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出版者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尺寸
22.9cm*15.6cm
檔案授權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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