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民國47年)嘉義縣各界選拔優秀婦女,於3月8日國際婦女節接受表揚,頒發模範婦女當選證書,以及婦女楷模錦旗後合影留念。
西方國家於1920年代陸續發起婦女節活動,逐漸成為國際性的婦女節慶,以凸顯婦女權利,表彰婦女在社會、經濟、政治等領域的付出。
1950年代嘉義地區婦女團體有嘉義縣婦女會、嘉義市婦女會、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嘉義分會等婦女團體。
依據內政部於1954年頒發「紀念日(或節日)紀念辦法」,紀念日分為甲類及乙類紀念日,甲類均休假一天,乙類及節日,由有關機關團體主持集會,均不休假。婦女節屬於乙類節日,舉辦集會活動方式,但不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