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新東區公所於1950年(民國39年)8月1日歡迎第一期服兵役榮歸軍士暨自衛總隊官佐的團體照。
戰後初期嘉義市基層行政組織有多次變革。1946年(民國35年)1月1日起,嘉義市轄內籌設8個區公所,包括東門、西門、北門、南門、東山、北鎮、竹圍、八獎等區公所。但因各區面積狹小,人口不多,乃將水上及太保兩鄉劃歸嘉義市管轄,同年11月將原設8個區縮編為新東區、新西區、新南區、新北區,連同新劃入的水上區、太保區,共計6個區。
1951年(民國40年)因應嘉義市改制為縣轄市,撤銷區公所,合併設立嘉義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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