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昭和5年)凃金波和許金結婚,婚禮儀式完成之後,於男方住家門口(今嘉義市吳鳳北路300號)拍攝家庭照。
服飾方面,新郎凃金波穿著西裝,打領帶,胸前配戴紅花。新娘許金穿著改良式的鳳仙裝,頭上頂戴鳳冠白紗,胸前也配著紅花,呈現喜氣。而照片中的年長男性,仍穿著清朝末年流行的長袍馬褂,屬於傳統的禮服。年長女性也穿著清朝末年的大襟衫,衣襟右掩前胸,視同盛裝禮服。影像中分別有中式與西式服裝,是日本殖民時期臺灣服飾轉變的過渡時期寫照。
日治時期舉行結婚儀式的場所,約略有四種地點選擇,例如在自家住宅、寺廟宗祠、公會堂或學校。一般民眾通常選擇在自家住宅辦理,方便祭拜祖先及宴客,益增家庭辦喜事的熱鬧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