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治時期嘉義原有育嬰堂。日治之後,1906年(明治39年),佐久間馬太總督任內,以第16號府令,「應於嘉義廳嘉義西堡嘉義街開設嘉義育嬰院,以救養居住在嘉義廳轄內之帝國臣民中,幼弱而無自謀生活能力,且無其他接受扶養之途的窮民。」而於嘉義創立了嘉義育嬰院。當年1906年(明治39年)10月第62號府令在嘉義設立嘉義慈惠院,院址在新富町(今民族路與西門街口附近)。設立之初救養區域包含:斗六、嘉義、及鹽水港三個廳。1920年(大正9年)地方制度改制之後,廢廳而改設州及郡,故自1922年(大正11年)救養區域改為臺南州下之嘉義、新營、斗六、虎尾、北港及東石等六郡。1923年(大正12年),改為財團法人組織,以存款利息、補助費、捐款等充為經費。其主要業務為:窮民救助、救療、巡迴診療、實費診療、行旅病人受託收容等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