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明治42年)台灣南部六個廳(台南、嘉義、斗六、鹽水港、鳳山、阿緱廳)協議,舉辦「物產共進會」,以促進南台灣的工業、商業、農業熱絡發展。第一次在1911年(明治44年)於台南舉辦,約定爾後每三年易地輪流主辦,三年後逢水災,產業損傷嚴重,乃暫停舉行;再隔三年後,農工商業興盛,而由嘉義主辦。
第二次南台灣物產共進會於1915年(大正4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在嘉義廳舉辦展售,規模龐大,區分第一會場及第二會場同步舉行。
第一會場設於嘉義廳辦公區一帶(今吳鳳北路與中山路口兩側),新建二層樓一棟、木造屋及陳列館數間、賣場40餘所,規劃為農產、工產、水產、鑛産、林產展售,並有演藝館,每天定時表演餘興節目。會展非常成功,觀覽者達55萬7300人,售出數達1萬1330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