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建築規劃除了實體建築物之外,也需要室外體操場空間。照片為嘉義高等女學校體操場影像,體操場一隅則為講堂建物。
「公學校設備規程」規定︰體操場呈方形或與之類似的形狀,所具備的面積則因應學生的人數。「公學校規則改正」更明確規定屋外體操場面積,當學生未滿百人時,為一百五十坪以上;當學生超過百人,每增加一人便增加一坪半以上的面積。
體操場位置通常有三種不同組合,包括二分並置型(操場和校舍各據一半)、校舍包圍操場型、操場置中型(建物分別在操場兩側)。嘉義高等女學校屬於操場置中型的樣態,兩側分別有校舍建築以及宿舍建物。
嘉義高等女學校的類圓錐體講堂,造型特殊。講堂位置雖獨立於學校一隅,但若以全校的校舍整體觀察,嘉義高等女學校的講堂係位於校舍中軸線的端點。戰後將講堂移做圖書館,因遠看像蒙古包,學生暱稱為蒙古包圖書館,建物已於1988年(民國77年)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