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由古董商從市場購得後提供,對影像人物欠瞭解,也不知道拍攝的時間、地點。但從照片上「嘉義市新南區區民大表會」文字,顯示嘉義市曾經有「新南區」的行政區域劃分,以及民意機關曾有「區民代表會」的歷史證據。
1946年(民國35年)2月嘉義市行政區劃分為東門區、南門區、東山區、竹圍區、八獎區、西門區、北門區、北鎮區等八個區,同年8月,將水上鄉及太保鄉劃歸嘉義市,編為水上區、太保區。而嘉義市原有八個區合併為新東區、新南區、新西區、新北區等四個區。此照片的新南區係由原來的南門區及八獎區合併而成。
1946年(民國35年)至1950年(民國39年)之間,嘉義市區民代表會屬於戰後初期過渡的基層民意機構。1950年(民國39年)「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公佈實施,嘉義市為縣轄市,基層民意機關改為市民代表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