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期的警察機關配置,市下設警察署,郡下設警察課。嘉義市於1930年(昭和5年)1月20日實施市制,自嘉義郡嘉義街升格為嘉義市,嘉義警察署亦因此設立,取代嘉義郡警察課以負責嘉義市的警察事務、嘉義警察署設立當初借用嘉義郡役所與嘉義市役所的廳舍辦公,之後,由臺灣總督府營繕課技師白倉好夫設計,臺北池田組於1936年(昭和11年)11月動工興建獨立的警察廳舍,1937年(昭和12年)5月完工,位於嘉義市北門町通(今中山路忠孝路口),為磚與鋼筋混凝土混造的四層樓現代式樣建築,與嘉義郡役所和嘉義稅務出張所為當時嘉義市北門町通的三大官署建築。2000年(民國89年)10月,原嘉義警察署廳舍拆除,改建為現在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大樓。
1932年(昭和7年),嘉義市實施町名改正,但郊區仍保留庄頭名稱,當時市郊共有十六個庄頭,山仔頂為其中之一。本照片是嘉義警察署山仔頂警察官吏派出所,建物於1934年(昭和9年)落成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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