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初期,在嘉義城內開寫真館的長谷川浩所拍的人物照,顯示當時臺灣人的服裝。鄉紳的典型穿著為:頭戴上有圓結子的瓜皮小帽、辮髮,身穿長袍、馬掛、寬袴,足踏白襪套上雙層鞋底的烏布鞋;非鄉紳則是短衣、窄袴。日人領臺之初的攝影師常是隨軍記者、報社從業人員,以及攝影器材販賣商等日人,所拍的照片以人物照為主。1900年(明治33年)以後才陸續有臺灣人攝影師開的寫真館,但是仍居少數。1915年(大正4年)4月總督府將禁止纒足及辮髮事項列入保甲規約中,違反者科處百圓以下罰金。放足斷髮帶來易服改裝的風氣,臺人的衣服、鞋帽漸改易為歐美或日本式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