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1945年(民國34年)接收華南銀行在臺灣的產業,並成立華南銀行籌備處,1947年(民國36年)在接收臺灣信託株式會社後,3月將兩者合併成立華南商業銀行。因昔日海外分行戰後接收不易,遂轉為在省內開拓業務,普設分支機構。1947年(民國36年)5月成立嘉義分行,次年嘉義分行成立週年,全體同仁合影留念。華南銀行原為日中合資銀行,除日本資本外,還有臺灣人林熊徵等,以及林熊徵到海外找華南及南洋華僑投資後,於1919年(大正8年)在臺北創設,分行廣及廣州、新加坡、三寶壟等地,當年為日本向華南及南洋發展的金融機構。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