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昭和16年)玉川町保甲婦女團成立,並與警察署長官及眾顧問合影。玉川町的範圍大約為今垂楊路、吳鳳南路、興業東路、民生南路所圍之街塊。保甲制度清代已有,官府為維持地方秩序,以戶為單位形成的鄰里組織。1898年(明治31年)總督府以遵重舊慣為由,公布保甲條例,採用連坐制,使日治時期的警察機關可以透過保甲規約來控制地方。1940年(昭和15年)9月臺南州的警察署宣稱為了有助於民眾節約、打破陋習、促進皇民化等,勸導署下的本島女子組成聯合保甲婦女團。其組織是以保為單位組團,以甲為單位設班,每團設團長、副團長、班長,另外由市公所人員加入為顧問,在警察署長監督下,讓地方女子的力量加入總動員。嘉義市以各派出所為核心組保甲婦女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