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便鐵道與臺車是日治初中期台灣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依據1912年(大正元年年)公布的《台灣私設軌道規則》之定義為:「鋪設軌條以供一般交通運輸之用的設備」。輕便鐵道多由地方望族或富商經營,最盛期是1920年代中期至1930年代中期,路線總長超過1,300公里。而在輕便鐵道上以構造十分簡單的臺車運送人貨,利用其摩擦力較小的原理,推動帶有4個鋼輪的木質平臺,通常木板四角各插一竹竿,前兩根為乘客手扶,車伕手握後兩根、藉以推車。稍講究一點的臺車則可能設有藤椅、遮陽棚等。但在鐵公路運輸發達之後,緩慢且簡陋的臺車逐漸走向沒落,路線也陸續廢止了。
本照片係日治時代拍攝於嘉義郊外臺車行駛的情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