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郡為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設立於1920年(大正9年),隸屬台南州。嘉義郡役所設置於嘉義街。1921年(大正10年)嘉義郡役所合同廳舍落成,位於現在嘉義市吳鳳北路與中山路口嘉義市政中心北棟大樓預定地,為二層磚造建築。1930年(昭和5年)1月20日,嘉義街升格為嘉義市,仍屬台南州,並以嘉義街役場建築作為嘉義市役所,位於現在嘉義市吳鳳北路與中山路口的華德大樓。然同年12月底發生大地震,嘉義郡役所合同廳舍及嘉義市役所建築均受損。嘉義市役所建築被迫拆除,而嘉義郡役所合同廳舍則獲撥款整修。1932年(昭和7年),整修後的嘉義郡役所合同廳舍由嘉義市役所收購作為嘉義市役所合同廳舍。
嘉義市役所,是日治時期三大公署之一(即嘉義市役所、嘉義稅務出張所 、嘉義警察署)。
戰後初期,嘉義市政府及嘉義縣政府先後在此辦公,執行地方自治行政業務。該建築物已於2010年(民國99年)完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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