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大正9年)10月1日嘉義廳改制為嘉義郡,原興建中的嘉義廳舍即成為嘉義郡役所。1930年(昭和5年)台灣總督府發佈市制,嘉義街與新竹街同時改制升為「市」,而後1932年(昭和7年)因中止市廳舍新建計畫,收購原郡役所廳舍作為市役所,故郡役所亦有「市役所」之稱。
戰後初期,嘉義市政府及嘉義縣政府先後在此辦公,1998年,嘉義市政府再遷至此,2010年經「嘉義市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及文化景觀審議委員會」決議不指定為古蹟後拆除。
嘉義郡役所紅磚牆面配上白色水平飾帶滾邊,為當時日本公共建築流行的式樣,屬於後期文藝復興式建築風格,外觀與總統府有些相像,大正年間,公家機關建築普遍採此風格,屋頂後來因地震毀損,改以檜木修建。
本照片為百年前建築外貌,是嘉義市在日治時期的三大公署建築之一,其他二處為嘉義稅務出張所、嘉義警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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