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時代,嘉雲南地區糖業者與地主以大租權補償公債為基礎,以嘉義為名,於1904年(明治37年)由王得祿之子王朝文等多人發起籌設私人銀行合資會社嘉義銀行,並於次年1905年(明治38年),於嘉義總爺街25號(即現在公明路303號),經日本大藏省核准設立,由股東臨時會選出王朝文為頭取(董事長),徐德新為副頭取(副董事長),林寬政、葉永徵、黃靖卿、真木勝太等人為理事,創業資本金訂定為25萬日圓。
當時嘉義銀行的業務,涵蓋日本政府公債、銀行與糖業者的有價證券發行、投資與經紀、一般性的存取款業務等等,放款的主要對象就是嘉雲南地區的糖業者,以減輕過往私人間高利貸借貸的風險及負擔。除了在嘉義市設有營業廳,營運地點遍及南台灣主要市鎮,由南往北,在打狗(高雄)、鳳山、台南、麻豆、鹽水、朴仔腳(朴子)、北港、斗六等處設置出張所。
到了1919年(大正8年),再經日本大藏省核准,改組為株式會社嘉義銀行,由徐杰夫任專務取締役(類似執行董事),林維朝、賴尚文、林寬敏、黃欣、山口清、赤司初太郎等人為取締役(董事)。
可惜的是,似乎受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經濟蕭條的波及,嘉義銀行於1923年(大正12年)經股東臨時會決議,大藏省核准,與以茶業者為主要經營對象、設立於1916年(大正5年)的新高銀行,合併於1910年(明治43年)成立的臺灣商工銀行底下。自此,照片上公明路的營運據點,變成了臺灣商工銀行嘉義支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