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用旗袍,大圓立領,三分短袖,右衽中圓襟,脇邊收腰明顯,裙長約至小腿肚位置,下襬微弧且兩側開衩。面料為黑地織錦緞,紋樣為多彩(金、黃、桃、紫與藍色)折枝牡丹與小鳥紋;單層製作,無內裡;裡領以黑色棉布製作。領上有銅色金屬勾扣一副;另使用「550」品牌之黑色按扣,在領上一副、襟上六副、脇邊一副;右脇另有一「307」品牌之銀色鋁製拉鍊。旗袍作腋褶與脇邊近腰上胸褶。此為霍紹琦女士(1916-1987,臺灣省高雄市)在臺灣省高雄市所製作穿著之服裝,推測為1950-1970年代左右。光復初至中期,臺灣的外省籍婦女保存有穿著旗袍服飾的習慣,為當時普遍的流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