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是高雄縣台達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產業工會罷工期間,工會在公司大門口張貼罷工三天公告,宣布將在元月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日實施罷工,罷工公告的性質在於告知並激勵會員,工會即將採取行動。
由於「福利會分立」、「超時加班費」及「出售台苯股票盈餘分配」等勞資爭議,工會通過實施間歇式罷工,同時公司強硬回應也以不可抗力為由開始「停工」,最後在高雄縣政府介入交付仲裁後達成協議,雙方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二日簽下「同意籌組林園廠福利會」、「恢復每週工時四十四小時」、「補發超時加班費」、「四班三輪制」、「每年七月一日調薪」及「加發十五萬六千元特別獎金」勞資爭議和解契約書後,才平息這場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