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中是高雄縣台達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產業工會會員,在工會宣布罷工期間,前往台達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大門口集合簽到的情景;罷工並不是單純停止工作,為了得到社會、政府的迅速注意,工會一方面拒絕工作讓雇主產生生產壓力,另一方面也透過集會、遊行與其他集體行動,引發民眾關注與同情,而會員簽到正是為了確保集體力量的行為。
由於「福利會分立」、「超時加班費」及「出售台苯股票盈餘分配」等勞資爭議,工會通過間歇式罷工,同時公司強硬回應也以不可抗力為由開始「停工」;最後在高雄縣政府介入交付仲裁後達成協議,雙方於民國七十八年五月二日簽下「同意籌組林園廠福利會」、「恢復每週工時四十四小時」、「補發超時加班費」、「四班三輪制」、「每年七月一日調薪」及「加發十五萬六千元特別獎金」勞資爭議和解契約書後,才平息這場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