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旗袍穿著者為現新北市新莊地區的王藍毛治女士,推測為1930~40年代流行之款式;當時台灣處於日治時期,在日本政府推行皇民化政策前,並不強硬規定台灣漢人婦女的衣著,因此漢人婦女的服飾多種多樣,從漢族傳統衫裙、衫褲、旗袍、洋服到和服皆有。
此件女用旗袍外觀為小圓立領,無肩線,採T型剪裁並偷襟。短窄袖。做右衽小圓襟,半開襟 。無腰褶,脇邊收腰。下襬平直且兩側開衩。
使用面料為藍紫色地絲質梭織平紋植絨布,上植土灰色牡丹花卉及流線紋;無裡布。領圍、領口、大襟、小襟、袖口、下襬及衩處飾以0.4cm深藍色細緄,接領處另飾0.2cm深藍色立體細緄。領上與襟上有深藍直扣各兩副,脇邊一副。襟部使用「500」品牌暗釦兩副,脇邊使用「555」品牌暗釦三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