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省林當局核定全省林業有功人員,及造林成績優秀單位數十名,將在植樹節公開授獎。名單中卻沒有一個是花蓮的林務人員,故在這裡略加檢討,藉以提供林政當局參考。花蓮的造林工作一部份是地方政府負責主辦,幾年來,我發現幾項缺點:1.造林人員太少,公事上敷衍得去,使造林工作多落於形式而無實質。2.因上述及其他原因,造林偏重於表面,有數字而無實質。租地造林是最有效果的辦法之一,但在花蓮卻患有「有租無植」的缺點,想造林的卻租不到土地,導致濫墾嚴重。如何加強租地造林工作的推行及嚴格考核其成果,應為發展本縣林業重要課題。綠化東部臺灣,在本縣早已高唱入雲,可是至今都還沒有達到預定目標的一半。除上述原因之外,我們以為宣傳工作似乎做得不大徹底。雖說市政府推行,但也需縣民的支持與合作,可以利用各鄉村集會場合的時候,趁機啓導,或以村里為單位,成立推行林政的小組,並對村民灌輸林政的有關法令。常識必須普遍的使民間瞭解,才能自發自動,協助林政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