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為確保蘇花公路行車安全,經將蘇花公路行車管制辦法重新修正公佈實施,茲探誌該辦法全文如次:第一條 臺灣省政府為謀蘇澳至花蓮公路(以下簡稱蘇花公路)行車安全起見,特訂定本辦法。第二條 蘇花公路,自蘇澳至太魯閣間(蘇澳—東澳—南澳—百來分(待設)—和平—太魯閣全程九四,一公里係單行道,列為管制區間,在此區間所有甲種車輛,只准單方向行駛,不得同時相對方向行駛。東西橫貫公路簡介:東西橫貫公路全長為一一三公里餘,自七月七日開工後,即分兩頭施工,全部工程係由省建設廳營建工程處榮建總隊負責。西線由霧社至關谷,東線由太魯閣至合流。此二段工程除太魯閣至合流因工程計劃變更將延展至今年(1957)六月始得完工外,霧社至關谷最近即可以完成。公路局已於十一月在台東、花蓮、宜蘭等三處分設三個工程處,專司計劃與興建工作,當可加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