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九日電】東花公路修復雖經美援當局原則同意,惟公路局擬定之修復計劃仍在美援會核議中。因工程費均須動用美援款項,故本計劃尚須送經華盛頓國外業務總署之同意,方能動用連同簽約及撥款手續等,至少需時2個月。據公路局透露,本年5月可望開工,總工程費5200萬元,分別列入1957及1958兩個美援會計年度預算,必須於民國47年(1958年)6月底前全部動用完畢。公路局為配合預算年度,修復工程計劃於年內全部完工,至民國47年6月,此一環島公路之唯一缺口即可暢通。工程方面經測量,佔總工程量百分之60均係橋樑,其中大橋5座計1780公尺,決定利用現有鐵路橋樑。另新建橋樑1030公尺,修理橋樑430公尺,為使工程進行時不致影響鐵路交通,現公路局正與鐵路局協商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