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4日,社區大學籌備委員會選在五四運動七十九週年當日召開記者會,對外公告籌委會成立、宣誓醞釀社區大學的行動開始起跑。記者會上由史英宣讀這篇極具代表性的文本,宣言前半段彰顯時人推行社區大學的動力,他們將社區大學與民國初年的「新文化運動」類比起來並做了一個小小的翻轉—新文化運動擁抱「德先生」(Democracy)與「賽先生」(Science),這裡則認為台灣社會空有民主與科學的外殼,卻未見對民主制度形式化、菁英化等特性的批判,也缺乏反思科技擴張對環境和社會關係帶來的影響。宣言後半段闡釋了社區大學將是上述問題的解方,這裡便繼承了新文化運動「啟蒙」的色彩,希望人們能在社區大學「重啟心智、重建自我、重開眼界、重拾信心......」。
二十年後,社大內部的運動者開始反省「社區大學」這個工作方法的發展,在〈學習社群的新典範意義〉一文中,蘆荻社大主任李易昆就將當時第一階段的社大標誌為「視教育為啟蒙學習者的手段」,以此對比他多年來浸潤在社大現場所捕捉到的一種徹底從學習者生命發展出發、重視學習者與他人和種種學習活動互相辯證之過程的「關係作為方法」。這些對主體性的想像,以及為建立主體性所做的教育工作與介入方法,至今仍在社大持續討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