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公開甄選縣歌歌譜,業已截止收件,共計收到二十五件應徵作品,將由縣府於近日內聘請專家評選,選出最優的一名,頒獎鼓勵。
縣府說,獲獎的最優一名,將由縣府頒發獎金新臺幣10000元及獎狀一幀,另外將錄取佳作若干名,各發獎金1000元,以表謝意。另外,甄選縣徽、縣花及縣歌之詞,各項第一名,已由縣府於元旦(1980)當天上午在各界慶祝元旦大會中,分別頒獎金及獎狀各一幀鼓勵,其餘佳作亦已以匯票寄贈。縣徽、縣花及縣歌之詞最優的一名,分別為林志鵬(花蓮市、獎金10000元),許敬之(花蓮市、獎金3000元),縣歌之詞赦秀樑(銅門、獎金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