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昨天(1968/3/22)邀集各山地鄉公所及地政事務所的人員,就山地保留地土地總登記工作舉行研討會。省民政廳觀察蔡信重,地政局專員余澤民均曾列席這次研討會中指導。縣府山地室主任陳乃敏說:花縣1萬公頃適於農林生產的山地保留地,將於下月開始辦理土地總登記工作,是為合理開發利用山地保留地,使能地盡其利,並且也使現使用人取得合法之權利。在這些山地保留地辦好登記耕作權後,凡繼續耕作滿10年時,即無價取得土地所有權,並在登記後8年之內,准予免納土地稅及田賦,這樣可以加強山地同胞對土地觀念的認識,提高土地價值,將可以直接用於山地同胞生活的改善。花蓮縣府已決定實施的土地總登記區域為秀林鄉銅門、文蘭、水源、秀林、萬榮鄉、西林、見晴、萬寧、明利、卓溪鄉太平、卓溪等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