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山地保留地萬餘筆 辦理囑託登記分配山胞使用

【本報訊】臺灣省政府,請核定在花縣12個山地村,實施山地同胞使用山地保留地的地籍登記工作,由山地鄉公所向地政事務所辦好土地囑咐登記後,分配給山胞使用,十年後即可辦理轉移手續。這是本年度(1968)山地行政的一項重要措施,主要是使山胞在現耕農地尚能安心耕作,配合農業生產。此次總登記所需要經費,將由農復會專款補助,實施地區包括秀林鄉榕樹917筆836公頃,銅門651筆1072公頃,文蘭814筆960公頃,重光601筆532公頃,水源1201筆711公頃,秀林2000筆923公頃,萬榮鄉萬榮1218筆816公頃,明利1881筆873公頃,見晴1483筆640公頃,西林2044筆904公頃,卓溪鄉太平1181筆715公頃,卓溪1213筆921公頃。花蓮縣應求預訂在本年十月由地政事務所分別發狀。

基本資訊

  • 資料來源
    更生日報
  • 撰寫者
    呂哲仲
  • 創作者
    更生日報
  • 時間資訊
    報導時間
    1968/03/13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