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部分糧商及業戶農戶囤存觀望,影響市場糧食供應,應依照規定限期出售糧食,穩定糧價。省糧食局花蓮管理處,邀集本鎮及附近糧商、業農戶等五十餘人,舉行限期出售糧食座談會,會中說明限期出售糧食之期限和規定。對糧商部分規定:於57年1月15日前庫存及購進之米穀,最遲應在57年1月25日前銷售完畢。自57年1月16日起至5月31日止,每月購進之米穀,最遲應於購進後十日內銷售完畢。對業戶農戶部分,限於57年1月31日至57年6月15日前,每半月為一期,分十期全部出售。民國36年9月3日,《更生日報》在花蓮市誕生了。「更生」的意思,就是獨立自主,就是充滿生氣活潑的精神與力量。它的來到,已為東部描繪出美好的遠景,並蘊有無窮的潛力和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