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社區大學未來藍圖會議」後,開始進入實際籌備社大的工作。籌備委員會從1998年4月到1999年初共開了近二十次的籌備會議,目前所能溯及最早的一份會議紀錄為〈1998年4月3日社區大學籌備會議(第二次)〉。
該次會議有幾項重要決議:
(一)名稱定為「社區公民大學」
(二)成立「社區公民大學推動聯盟」,行政與執行辦事處設於人本基金會之教改專案行動部
(三)黃武雄任聯盟召集人,設12個委員—顧忠華、唐光華、史英、周志宏、林朝成、彭明輝、成令方、洪萬生、李丁讚、夏鑄九、阮小芳,另廣邀如李遠哲、陳其南或社區人士擔任顧問
(四)聯盟向各地方政府提出計畫書,負責遊說、規劃,但主力營造一個社區大學典範,試點初步決定在新竹市。
關於名稱、成立聯盟及試辦點一事,在後來皆有所調整。第三次會議決議暫緩成立聯盟,先以籌備委員會全力推動;名稱上,「社區大學」、「公民大學」、「公民社區大學」、「社區公民大學」都曾在歷次討論中浮現,而每一種名稱都代表著不同的社大定位,如人本教育基金會後來在台中縣辦理的屯區、海線社區公民大學,就特別在課程中標榜公民意識與公共參與精神。相對的,「社區大學」一詞雖沒有那麼明確的目的性,卻更易懂、能連結更多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