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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新聞稿】教師法修法三讀後,強化輔導支援人力 才是確保兒童權的有效作法

教師法草案於2019年5月1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本次修法的重點是強化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其實就是保障兒童權利,包括受教權與發展權。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同日發佈新聞稿-教師法修法三讀後,強化輔導支援人力,才是確保兒童權的有效作法,指出行政體系若不強化輔導與支援人力,僅是把所有責任由教師承擔,結果只是陷教師於不義,對兒童權的保障無濟於事。
全教會認為,為兼顧學生受教權,同時保護每個學生的身心發展權,教育行政體系應該清楚擘畫學校教育藍圖,不可能既要集體主義的成效,又要個人主義的保障,這是讓公立學校老師無所適從,並陷入不知該如何是好的窘境。
全教會再次強調,每位老師都希望每個學生健康快樂、學業進步,適時的人力支援,讓每位教學的老師無後顧之憂,才是真正提升學習成效,保障每位兒童權利的不二法門。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陳建志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9/05/1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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