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立法院知道,即使實施退撫提撥新制,仍無法讓私校教職員像公校老師的月退休金,也比同薪資的勞工朋友還低,所以才決議要他們帶著準備金轉回勞保,領取勞保年金來補足養老保障,這樣正當的決議竟讓私校被扣上貪得無饜、搖擺投機的罪名!此外,勞委會和銓敘部還聯合唱雙簧,一說沒錢過來,竟想分食勞保基金;一說如果撥錢過去,公保會倒。這兩個部會說法都是騙人,卻派其官員說服立委。而養老保障只有替代率適當不適當,從來沒有不能轉軌的問題,但人人有追求適當養老保障的權利,卻被說成貪得無厭。立院院會的決議及總統的宣示,竟只是兒戲,而公保轉回勞保遙遙無期,行政院竟無人出來負責說明。
因此我們的訴求如下:
1. 修法讓無月退休金的私校教職員,得以帶著公保準備金回勞保。
2. 參照公保,立法來撥補勞保過往的潛藏債務,讓勞保財務更健全。
3. 整合各種身份別社會保險、公共退休金的監管機制,以及相互轉銜的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