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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2【新聞稿】私校教職員轉回勞保 不容汙名化

為了健全私校教職員退休制度,立法院在6月12日通過私校退撫條例三讀,並附帶決議要將目前隸屬於公保的私校教職員,於半年內修訂公教人員保險法、勞工保險條例,使其年資、給付回歸勞保。
不料,在本會期一開始,卻見主管公保的銓敘部及主管勞保的勞委會,藉由立委的質詢,以本位立場大加反對,本會不得不駁斥如下:
一、私校由公保轉回勞保是導正歷史的錯誤。
二、轉回勞保當然要帶著資產回去。
三、勞保費調漲不能嫁禍給私校。
我們提出四點嚴正聲明:
一、政府應信守承諾,讓私校教職員回歸勞保,不可因院長、部長換人而背信。
二、銓敘部推翻今年6月1日、6月4日在立院的承諾,操弄的文官應受懲罰。
三、勞委會應提出勞保基金長期的健全方案,不該將勞保4兆多潛藏不足故意忽略,以錯誤誇大的數據誤導大眾,進而陷私校教職員於污名。
四、立法院應如期完成私校教職員公保轉回勞保的修法工作,讓私校退撫早日上路。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吳昌倫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9/10/02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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