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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4【新聞稿】立委補選日應延後一天 全教總籲中選會從善如流

地方選舉結束後,立委補選即將登場,中選會於2018年11月30日公告臺北、臺中立委補選將於2019年1月26日進行。但當天適逢大學學測第二天考試,選前造勢活動、投票日與學測日重疊,恐將影響考生權益。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立法委員於就職後因死亡、辭職、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或其他事由出缺時,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區域選出者,應自死亡之日、辭職之日或選舉委員會收到法院確定判決證明書之日或其他出缺事由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一年時,不予補選……」。
亦即,法律僅規範應於事件發生後三個月內補選即可,為免選前造勢活動影響考生考前情緒,以及影響考生家長投票權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呼籲中選會應將補選日延後至1月27日,方為上策。
本案各界看法多傾向立委補選應延後一天舉行,全教總呼籲中選會從善如流,不要一意孤行。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楊智強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8/12/04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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