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度辦理的「科技校院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限定與「特殊專才」不相干的身分規定,創造了特權,重創升學制度的公平性。
「特殊選才」其目的在於讓具有特殊才能學生的潛能得以發展。因此,「特殊選才」的前提是有特定的「特殊才能」作為篩選標準才具有公平性。然而經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檢視「招生學校及系科(組)、學程、名額與甄審方式」,超過總額的三分之一其資格條件僅有「屬學校型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含不具學籍自學生)學生」唯一一項,這三分之一的「特殊選才」考量的不是「特殊才能」,而是「學校出身」。
這讓真正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被實驗教育出身的學生踩在腳底下,升學制度的公平性蕩然無存!全教總認為這種限定實驗教育學生入學的規定,徹底破壞了升學制度的公平性,保障有權有勢階級的方便之門,並要求教育部立刻停止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