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官方宣傳「三層年金制度」的優點,事實上公部門的受雇者,目前也僅有「二層年金」(公保+退撫),現階段真正有機會實現三層年金保障是私立學校的教職員。
私立學校教師退撫新制自從2000年1月1日實施後,加上公保所構築的三層年金制度,對原本保障不足的私校教師退休構築了較為健全的年金制度,由於第三層的增額提撥需要學校相對提撥,因此必須視學校是否願意開辦,才能讓私校老師有機會增額提撥。依據統計,制度實施七年多,有為教師辦理增額提撥的私校僅約1/3,還有2/3的學校不願意開辦,既影響了當事人的權益,也影響了退休制度的完整性。
為保障私校教職員權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建議教育部將私校是否提供增額提撥列為校務評鑑指標,並修相關條例,以落實私校退撫制度保障教職員退休權益之意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