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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24【新聞稿】幾經努力,公幼教保員遷調終啟動,全教總肯定教育部接受建議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簡稱幼照法)通過後,公立幼兒園可依勞基法聘任教保員,但遷調是所有教保員多年來期盼的權利配套。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欣見教育部自2017年3月立法院完成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立法後,於5月就完成教保員遷調作業要點,將於本年度順利讓許多教保員可以申請回鄉服務,對於幼兒園師資之穩定大有助益。幼兒園教保員申請調動,是回鄉服務,且對於穩定師資有極大助益,最大的受益者是幼兒及家長。全教總認為提出批評的部份團體是不了解教學現場,期待未來社會各界能抱持同理心,肯定願意返鄉服務的教育工作者。5月24日全教總肯定遷調作業於最短時間內啟動,但也建議期望未來各縣市調動作業,能作三點修正:一、遷調要點中應有偏鄉超額及調回戶籍地、配偶縣市加分機制。二、政府對教保員能比照軍公教人員有記功嘉獎之獎勵制度,並列入遷調積分。三、遷調的教保員已有教學經驗,調入新校可立即熟悉教學工作,建議縣市仍應開放教保員調動。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7/05/24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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