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20161104【新聞稿】還給代理教師一年約 全教總要求縣市政府限期回應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於2016年11月1日,召開「誰A走了代理教師的薪水?」記者會後,引起許多代理教師的共鳴。許多代理教師投訴,國立高中職的代理教師幾乎都是以一年聘約聘用,而縣、市立學校的代理教師卻是10個月聘期,不僅標準的一國兩制,更是對縣市立學校代理教師的剝削。為了維護代理教師應有的權益,全教總要求各縣市政府於一個月內同意將代理教師聘期改為一年。全教總指出,從國教署的資料得知,教育部105學年度補助3530個代理教師員額,以1年聘12個月領13.5個月薪水計算,平均每人年薪是65萬元。但倘若以各縣市只發給十個月多幾天的聘期來看,一年也發不到55萬,相差的11萬元到底流向何方?又為何不能給代理教師完整一年的聘期?全教總要求縣市政府「說清楚、講明白」,同時在一個月內承諾還給代理教師一年的聘期和薪水,否則全教總將發動大型抗爭活動。全教總呼籲,政府應該善待每一個在學校教育孩子的老師,重視代理教師只領十個月薪水的不合理現象,還給代理教師應有的聘期和薪水。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6/11/04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