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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30【聯合新聞稿】私校法修法難以確保私校公共性,教師工會表達強烈抗議,並不排除當面向小英總統抗議

高教工會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簡稱全教總)對於2016年6月30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的私校法版本表達強烈抗議。這樣的修法無助於解決私校面對的問題,也難以保障師生權益。全教總與高教工會堅定主張,應在516公聽會的基礎上,朝建立防弊機制與增加公共監理方向修正私校法,但今天委員會初審通過的條文並未能切中私校問題,不僅勞工董事未能入法,公益董事仍設有門檻並非每校都有,董事依然可以連選連任,沒有公益董事的學校家族比例持續維持1/3,更完全沒有處理私校退場問題。這樣根本無法解決私校董事家族化的問題,仍然缺乏有效的監督,台灣的私校還會繼續出現弊案,立法院的退步修法應負起主要責任。全教總與高教工會要求朝野黨團於黨團協商時不要簽字。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6/06/3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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