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指出2004年《國民教育法》第12條修正公布,明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年級應實施常態編班」,終結了以升學考試為目的的能力編班,使國民教育重回正軌。讓人不可思議的,時至今日,南投縣還是有不少國中小違反常態編班規定,更離譜的是,南投縣政府不僅未依法查處違法校長,竟還縱容學校繼續違法編班。以南投縣指標型的明星國中「中興國中」為例,沒有依法編班、縣府電腦編班後,竟又私自重新調整班級、甚至無視縣府的核定班級數,最後被「國中教學正常化」視導,揭穿違法增編資優班的事實,但事後,南投縣政府竟又未依規定懲處李枝桃校長。
全教總要求南投縣政府教育處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嚴懲李枝桃校長的違法情節,南投縣中興國中並應自 103 學年度第二學期依規定重新編班,以維護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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