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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9【新聞稿】取消學校電價優惠?孩子何辜?全教總:不能以營利懲罰教育

全教總針對2015年1月8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進行「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成果與再生能源研究專案報告」,台電總經理朱文成表示,105 學年度開始,台電將不再補貼學校電費,應採「使用者付費」的概念,表達以下看法:一、不應以經營績效為由取消學校用電優惠,台電累計虧損高達2千多億,實則,補貼小學至大學的電費每年約12億元,絕非造成台電虧損的主因;二、主管機關不能放任學校斷電,教育必須確保其公共性,如果台電取消優惠,教育部與各級主管機關不能坐視不管,必須負起維護教育品質的責任;三、教育部應以更積極態度面對校園節能。
全教總建議:一、如果台電取消補貼,就應由教育部或教育主管機關補貼各級學校電費;二、教育部不能只是呼籲學校師生節約能源,應以積極態度全面更換節能燈具,才能真正落實校園節能。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洪維彬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5/01/09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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