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與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於2014年5月29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齊聲呼籲朝野儘速簽字,將延宕已久的私校法修正案(19~1、57),更應三讀送出立院。全教總指出2014年實施十二年國教後,政府每年要動用預算兩百億以上投入學費補助私校,加上支持私校公保年金政府負擔一半額度的超額年金;當私校取之於人民稅收的比例越來越高,但立法院去年十月底初審通過私校法修正,其中19之1條將對補助(含學費補助)每年五千萬以上之學校法人設置一名公益監察人,卻迄未建立起碼的客觀監察機制,顯然政策法制完全失衡。
全教總也表示私校法第57條將把私立中學分為兩類,「高補助者、高規範」「低補助者、低規範」合於國際潮流,但目前部份私立高中作法,形成「私校精挑細選,公校有教無類」兩個世界,這項法制缺角造成的效應,將使學校生態開始鉅變,也使外界認為十二年國教已變質。
全教總對於受雇者的制度在意公平性,曾大力推動公保私校年金,順利達陣。對於這波私校法修法,全教總態度也一樣,讓私校的定位和權利一致:私校並非補充性教育系統,而是並立於公立學校的辦學系統,主張政府要放越多資源進私校,也必須建置健全的監督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