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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0【新聞稿】全教總重申 高中職教師不應適用90制

行政院及考試院於2013年1月26日向馬英九總統報告年金改革方向,確定同時有退撫新舊制年資者的18%優惠存款,逐年下修到9%;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將下修到75%至80%。另外軍公教延退方向也確定,將由85制(年資與年齡合計為85才可領全額月退俸)逐年朝90制規劃,但警察、消防、醫護、國中小教師、幼兒教育老師等排除。並於2013年1月30日召開者會宣布,最快2013年4月啟動修法。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認為,高中職教師之培育條件及過程與國中並無二致,且完全中學中甚至同一校有教師兼授高中部與國中部之課程,對於管教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和國中三年均有身心未成熟,不負完全法律責任之學生,敘薪方式也同樣適用以學歷敘薪,請假規則等也向來納為一體,如在月退休金領取條件上有所差異,將增加人事管理之歧異與紛擾,亦影響當前實施十二年國教之動力。因此特別發此新聞稿,再次表達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教師應適用同一套退休制度的立場。並指出,高中以下教師屬同一教育體系,此次年金改革不宜將高中職與國中小脫鉤處理,以免造成教育體系內一國兩制的現象。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3/01/30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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