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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4【新聞稿】再聘卻中斷薪資口惠而實不至

代理教師結束代理後衍生支領失業給付,媒體四月份時以所謂假性失業進行報導,勞委會修「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防杜代理教師回原代理學校受聘後,還得支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教育部則修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增列服務成績優良之代理代課教師,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規定。看似單純回應社會觀感之修法,實則更趨複雜,也枉顧當事人權益。暑假期間代理教師仍處無薪狀態,對應修法後之情勢,在家庭收入不能中斷下,反而會逼使代理教師寧願至他校代理,也不願回原校接受「再聘」,如此才能維持請領失業給付的情形。代理師資的聘用因囿於人事成本考量,一年一聘的長期代理,實質上往往名實不符,僅聘用給薪十個月。教育部不肯改變聘期及給薪方式,「再聘」等同口惠而不實,對教育部以鋸箭法處理此一問題,全國教師會無比沈痛。主張讓認真教學的代理教師成為正職,而不是讓代理老師年年四處報考,中小學學生年年換老師。以「續聘」取代「再聘」,由教育部統一規範聘期應連貫,以包含寒暑假期間且支領薪資。才能解決假性失業,又兼顧勞動者收入不中斷。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12/05/24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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