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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2【新聞稿】挑戰教師換證的迷思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於2007年6月12日發佈新聞稿【挑戰教師換證的迷思】揭露中教司限制參加國民中學教師甄選者,應具有國民中學領域專長證書(而非原本的分科教師證書)使現職教師無法報考各地教師甄選。全教會更指出教育部針對95學年度開始實施的高中職暫行課綱,有關公民與社會科與原本擔任公民科教師之間,即使所修得課程內容有80%雷同,中教司依然附和開辦進修換證課程的特定大學,「換證,那是一定要的啦」,而且教育部又公佈「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職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這個要點已逾越師培法第七條第三項,教育部不在大學自主下,維持核定空間,卻反客為主,主動訂起指導性的實施要點,回到師培法立法前的狀況。
全教會認為教育部中教司的一連串措施,多數是違背正常政策程序,破壞法制,將政策裁量放在法律規定上,將「提高師資素質」的帽子戴在頭上,以品質檢查之名,為辦理進修、換證的機構背書,更無視於「人民的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六條),在中教司的提昇師資大旗下,合格教師變不合格教師,有效學分變無效學分,特定進修機構財源滾滾,提昇品質簡化成換證。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陳建志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7/06/12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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