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全教會)一向主張要積極處理不適任教師,以維護教師尊嚴,「一粒屎壞了一鍋粥」,教師都不願意因少數人而遭到社會誤解,影響教師形象。故於2007年5月7日發佈新聞稿【對症下藥就能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
全教會指出,根據教育部頒訂「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根據法規內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如發現或接獲投訴教師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情事,得分別視個案情形組成調查小組主動進行查證」,該條文明訂不適任處理的機制與流程,清楚顯示啟動處理機制的權力在於教育局和校長。
全教會說明,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流程費時,而在於不啟動,教評會及教師們也只能徒呼奈何!且有人誤解校長職位需經教評會認定,事實是:校長由主管教育機關遴選,與教評會完全無關,且剛好相反,校長同時是教評會召集人及主席,在教評會的運作中扮演最關鍵的引導角色。
全教會更以實例說明教評會制度有助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申評會制度運作並無「師師相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