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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1臺北縣教師會9612383號函請教育部說明不爭取教育經費理由

為請教育部說明不願接受立法委員提高教育經費編列提案之理由,臺北縣教師會於2007年12月11日以96北教師會字第9612383號函正本發文給教育部,副本給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等。說明大略為:一、據報載「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於2007年12月10日初審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3條修正案,未來各級政府的教育經費預算應高於前3年國民生產毛額(GNP平均值的4.3%,大約較目前增加812億元;但教育部則以政府財政困難為由,建議維持現行條文、不做修正。)」;二、據報載「提案立委指出2004年時我國每位小學生分配到的教育經費約69774元,但扣除93%的人事費用後,實際用在小學生身上的錢只有2740元;因此,建議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高於前3年GNP平均值的6%。」;三、教育是百年事業,國民教育之經費編列係屬憲政層次之基本國策,攸關國家發展與人民基本權利。教育部不願接受立法委員提高教育經費編列之提案,除體諒政府財政困難理由外,是否尚有其他理由?請教育部說明,以解基層教師與社會大眾之疑惑,以維護萬千學子之受教權與教育長遠發展空間;四、檢附2007年12月10日有關教育經費新聞報導。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清松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7/12/11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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