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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北教師會字第9803086號函—三所學校未經校內共識即提出申請活化課程實驗方案

依據臺北縣政府教育局2008年5月27日北教國字第09700398496號函,申請活化課程實驗方案試辦申請,應先進行校園內部溝通,達成校內共識,但臺北縣教師會接獲大觀國小、板橋國小、中和國小這三所學校教師會公文的舉報,指出這三所學校,並沒有獲得該校共識,學校校長仍然向教育局提出申請試辦,此函即為臺北縣教師會在2009年3月23日發文給監察院,請監察院針對這三所學校校長濫用行政權的情況予以處理。臺北縣教師會在這個函文中並提及,教育部已經針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實施活化課程實驗方案,在教育部97年度對地方政府統合視導「非常項目」中「所屬縣(市)立各國中小均依現行課程綱要實施要點之學習總節數規定辦理」這個評定項目內涵與審查說明中,扣減臺北縣積點20點,這個方案已確定違反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實施要點之學習總節數規定。臺北縣教師會最後提出為避免增加各校之校園內部紛擾,請監察院積極處理。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李雅菁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9/03/23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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