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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臺國(二)字第0980036066號函

本函為教育部針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辦理之「活化課程實驗方案」所涉及的學生選擇接受實驗教育的自願性問題所進行的行政指導。教育部先於函中說明,關於此實驗方案,教育部已於2009年1月8日函致臺北縣政府教育局,告知教育部將於2009年2月13日到臺北縣政府教育局進行統合視導,並要求教育局調查彙整參與「活化課程實驗方案」之各校家長意願表達的同意書及課程表,以供教育部查核,但當天的實地訪評時,教育局並未呈現此項彙整資料,教育部將依據教育部97年度對地方政府統合視導「非常項目」—「所屬縣(市)立各國中小均依現行課程綱要實施要點之學習總節數規定辦理」之評定項目內涵與審查說明,據以扣減積點20點。另外,教育部也在函中指明,請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正視學生接受實驗之自願性問題,教育部對於各縣市學習節數之實施狀況,將持續列入年度統合視導非常視導項目計分,也會在98年度起列入中央對台灣省各縣市一般教育補助款執行情形考核項目。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李雅菁
  • 創作者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9/03/12
  • 媒體類型
    文件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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